江门市浩银贸易有限公司与联泰物流(Union Logistics, Inc)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江门市浩银贸易有限公司与联泰物流(Union Logistics, Inc)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基本案情】   2014年9月至10月间,江门市浩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银公司)向阿多恩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多恩公司)出售一批女裤。按照阿多恩公司的指示,浩银公司委托联泰物流(Union Logistics,Inc)将涉案货物自广东省深圳市盐田港运至美国加利福尼亚长滩港。联泰物流安排运输后,授权其代理人广州升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扬公司)向浩银公司签发了全套正本提单,载明托运人为浩银公司,承运人为联泰物流。2014年12月26日,涉案货物装船起运。2015年1月16日,涉案货物由联泰物流在目的港美国长滩交付于阿多恩公司。而浩银公司仍持有全套正本提…...

陈某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公司等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案

陈某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公司等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基本案情】   自2014年起,陈某某为其所有的“宁高鹏3368”轮连续四年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高淳支公司)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南京分公司)根据陈某某的投保签发保险单,收取保险费并开具保险费发票。其中2015年的保险单载明被保险人为陈某某,投保险别为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保险条件及特别约定部分第九条载明: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险,投保三人,每人保额10万,并列明了三名船员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第十条载明:除以上特别约定外,其他条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2009版)》执行。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基本案情】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上海分公司)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上海旺嘉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嘉公司)签发限额为80万元的无船承运保证金责任保险单,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从事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当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经司法机关判决或司法机关裁定执行的仲裁机构裁决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在保险期间内要求协助执行的,保险人负责赔偿。”旺嘉公司在保险期间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过程中发生货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以下…...

申请执行人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与被执行人陈忠义等海事行政非诉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与被执行人陈忠义等海事行政非诉执行案 2019-09-11 11:19: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基本案情】   福建宁德三都湾湿地是福建海湾型滨海湿地的典型代表,被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的“中国重要湿地名录”。宁德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是三都湾国家重要湿地的核心部分。陈某某、方某某、黄某某等多人未经海洋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占用湿地海域实施围海养殖工程建设,严重侵害自然保护区,导致局部海洋生态系统遭受破坏,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列为整改对象。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于2016年8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陈某某等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以罚款。陈某某等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经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催…...

王某诉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等土地管理行政纠纷

王某诉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等土地管理行政纠纷   【案例精要】   原告未按时缴纳案件受理费,不能径行认定为怠于行使诉权;在判断原告是否因正当理由超过起诉期限时,应当结合其在行使诉权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表现,作出符合生活常理的认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民告官”诉权。   【案情及裁判】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缴交地价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通知王某位于金湾区安基东路81号银兴山庄第E4-1号340平方米别墅用地,经核实已开具计费单,须按规定办理地价征缴业务。计费单载明,用地地价计费金额中,总地价(本金)944605.55元,本次实收659448.65元。王某不服,向珠海…...

南雄市希普思五金机械有限公司诉南雄市交通运输局、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侵占土地行政纠纷

南雄市希普思五金机械有限公司诉南雄市交通运输局、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侵占土地行政纠纷   【案例精要】   行政机关占用企业土地修建道路等公共设施,应当依法先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履行补偿职责。在法定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实施占地建设行为构成违法侵占行为。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完善用地手续,依法弥补违法行政行为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案情及裁判】   上诉人(原审原告):南雄市希普思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雄市交通运输局、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2014年9月期间,南雄市希普思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普思有限公司)竞得南雄市全安镇奥威斯大道营堡前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7…...

广宁县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广宁县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案例精要】   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前,用人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工伤保险费),因客观原因未缴交当月社保费用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在办理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申请时,应当全面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规定,避免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案情及裁判】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宁县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原审第三人:王某铭等4人。   杨某是广宁县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鸿公司)的员工,自2010年起开始在华鸿公司处工作,华鸿公司自从2014年1月起为杨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4年11月23日,杨某驾…...

郑某强诉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纠纷

郑某强诉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纠纷   【案例精要】   在签订行政协议后,因所约定的事项有误,行政机关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变更协议的内容。同时,行政机关应遵循高效便民、依法行政的原则,及时全面履行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补偿款项。因行政机关自身原因导致相对人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弥补。   【案情及裁判】   上诉人(原审原告):郑某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   因省道S242线紫金县城路段改线,改线沿途需要征地拆迁。郑某强位于紫城镇南岗村田心地段的房屋及相关建筑物在拆迁范围内,2016年7月5日,郑某强与紫金县紫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紫城镇政府)协商后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约定:1.该房屋实施作价补偿,补偿总额为816336元;2.紫城镇政…...

陈某群诉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交地纠纷

陈某群诉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交地纠纷   【案例精要】   市、县人民政府在发布征地公告后,如因征收实施机关自身原因导致补偿时点明显延迟,且延迟补偿期间房地产市场价格明显上涨的,征收实施机关再按发布征地公告时适用的征收补偿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并据此责令被征收人交出土地,存在明显不合理、不公平,依法应不予支持。   【案情及裁判】   上诉人(原审被告):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上诉人(原审被告):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某群   陈某群系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西山村村民。2002年12月2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作出粤国土资(建)字〔2002〕132号《关于梅县200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征收…...

曾某不服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户籍管理纠纷

曾某不服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户籍管理纠纷   【案例精要】   公民依法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也只能有唯一的公民身份号码。当事人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籍事项时,应依照诚实信用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由于自身原因存有多个户口而造成工作、生活不便影响的,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及裁判】   上诉人(原审原告):曾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曾某1970年2月8日出生于原清远县浸潭镇,属原清远县浸潭镇居民委员会户籍居民。1985年2月3日,经原清远县公安局、原清远县公安局浸潭派出所批准,曾某从原清远县浸潭镇居民委员会迁往原清远县南门派出所辖区北门街汽车站。同年12月,曾某在原清远县南门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