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试用期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

一、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实际用工包括新招录员工试用期的用工,假如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事故,就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二、公司试用期员工工伤保险的情况。

通过与公司管理社保的负责人王某联系得知,公司为新招录的员工规定了十天的试用期,适用期十天内不购买工伤保险,如果这十天的试用期内发生认定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的事故公司会如何处理?负责人王某说从未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如果发生不知道怎么办,应该是听领导的安排。如果有类似事故发生,员工依据法律规定向公司主张工伤待遇,公司领导会如何安排?

三、试用期十日发生工伤保险事故及未入工伤保险的风险。

(一)试用期发生保险事故的风险机率大。

由于新招录的员工换了新的工作方式,对上班路线、作息时间、新的领导、新的同事不熟悉,对工作环境,工作流程、工作技术、工作节奏、公司文化陌生,在工作过程中的操作不熟练,在上下班、工作期间容易分神,导致发生工伤事故的机率增大。

(二)如果公司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员工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新招录员工的各种不熟悉导致工伤保险事故发生风险增大且工伤事故评定伤残的标准低,赔偿数额高,而公司与之相对应的保险保障是空白,那这部分风险就会转移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