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合同传真件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以及口头或其他形式。其中,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对数据电文的规定是“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可见,传真是数据电文的一种形式,也就是书面合同订立的一种形式。 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该传真件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证明实施传真件是合同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
合同未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情况赔偿吗
合同未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情况赔偿吗 未约定违约金并不等于不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应要予以赔偿。由于在现实中,作为守约一方很难证明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因此一般情况只能支持资金被占用的利息损失。 当事人由于经验的匮乏或者条件所限制,并未约定一方违约后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守约方是否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求则违约方如何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双方当事人并未约定违约金及违约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但是并不因此意味着违约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
关于定金违约金赔偿金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关于定金违约金赔偿金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通则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 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 2.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 3.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了损失,如果获利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害,不符合公平原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货物发运前,承运人或托运人征得对方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承…...
关于定金违约金赔偿金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关于定金违约金赔偿金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
因疫情无法履行合同怎么办?来看看最高法出台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高洁)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为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提出十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有何意义和作用?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意见》中指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姚辉认为,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意见》为全国法院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准确理解和统一适用法律,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此外,《意见》强调,要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意见》要…...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
合伙租赁中经营方式转变是否构成擅自转租
合伙租赁中经营方式转变是否构成擅自转租 作者:王维永 裁判要旨 商业房共有人出租房屋,其中的共有人隐性参与他人承租,承租期间经营方式发生改变,不构成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之情形,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