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某路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贵州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贵州某路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调解,调解书确认:贵州某路面有限公司分期偿还货款33.6万元。因某路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向贵阳市白云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白云区人民法院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审慎选择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推进案件执行,在冻结被执行人某路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6.61万元后,了解到某路面有限公司被冻结的存款计划用途是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部分工程款,账户被冻结后公司生产受到影响,执行法院加大了调解力度,积极促进双方自愿和解。经执行法院多次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在达成上述执行和解当天,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被执行人迅速兑现了农民工工资,恢复…...

“奥普”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摘要】杭州莫丽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莫丽斯公司)是核定使用在排风一体机等商品上的“奧普”商标的权利人。经授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普家居公司)可排他性使用上述商标。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前,莫丽斯公司的“奥普”商标已有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的记录。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现代公司)于2006年受让取得使用在金属建筑材料商品上的“1587460960186974.png”商标后,通过许可浙江风尚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风尚公司)等在扣板商品及包装、经销店门头、厂房、杂志广告、网站上大量使用“AOPU 奥普”等标志,且辅以“正宗大品牌”“高端吊顶专家与领导者”等文字进行宣传并实现迅速扩张,在此期间还对莫丽斯公司进行了多次侵权诉讼和行政投诉。后莫丽斯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对现代公司享有的“1587…...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已于3月3日发布,为准确理解和适用《解释》,保证正确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现发布“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目录   一、广州天赐公司等与安徽纽曼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二、鄂尔多斯公司与米琪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5)京知民初字第1677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三、小米科技公司等与中山奔腾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19)苏民终1316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五粮液公司与徐中华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9)浙8601民初1364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20)浙0…...

防水项目保修期内漏水 工程结算可适当减少价款

  中国法院网讯(王杰)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在平江县城经营防水生意,承揽房屋的防水工程。2018年,何某将自家房屋的外墙及屋顶的防水工程按平方计价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王某施工,双方约定了一年的保修期。王某如期完工后,经双方确认何某需向王某支付工程款共计27000元。何某向王某支付了15000元后,剩余12000元双方约定半年之后支付,并出具了欠条。后因何某反映房屋有漏水问题,双方就剩余工程欠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承包了何某房屋的防水工程,应当保质保量的完成合同义务。双方对于防水项目的保修期有明确约定,何某房屋漏水发生在保修期内而王某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应当承担部分违约责任。根据王某提供的事后维修防水所发生的费…...

恶意诉讼阻挠竞争公司运营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圣壹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壹门公司)制作并出品了动画电影“吃货宇宙”,但令圣壹门公司始料不及的是,一部与自己制作的电影元素、定位重叠的电影“美食大冒险”的制作方广州易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动公司)居然采取了恶意诉讼的手段来阻挠、攻讦“吃货宇宙”的正常发行。圣壹门公司在屡次成为被告应诉后,以涉嫌恶意诉讼和商业诋毁将易动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易动公司败诉,易动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易动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从2014年1月开始,圣壹门公司对电影“吃货宇宙”开展了剧本备案、立项、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等正常筹备、拍摄工作。该电影在2016年戛纳电影节、多伦多电影节上参展后反响热烈,引发了不少国内外合作伙伴的关…...

卖车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经销商被判三倍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陈尚雯)经营者故意隐瞒商品重要信息,致使消费者受误导而购买商品,构成欺诈,应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责任。近日,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消费者维权案件,依法判令某汽车经销商返还购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2016年7月,陈先生花费142900元在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一辆白色现代轿车。2018年9月,陈先生欲转让该车辆,在车管所办理过户登记时,发现车辆发动机号与《机动车行驶证》及购车发票等记载的发动机号不符,遂找经销商交涉。经销商答复称,车辆发动机是出厂时更换的,其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陈先生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经销商对所售车辆是否符合交付标准负有法定检查义务,在为陈先生办理车辆登记上牌等事项时也应对发动机号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对,经销商称其并不知…...

因疫情取消婚礼 婚庆公司拒退定金被起诉

 中国法院网讯(吴玲)因疫情骤袭婚礼取消,却遭遇定金退款难,一对新人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以调解促撤诉圆满化解了这起定金合同纠纷,原告成功拿回定金1000元后申请撤诉。   2019年底,原告陈某与当涂一家婚庆公司签订合同,拟定于2020年春节大年初六举办婚礼,支付定金1000元。因新冠疫情来袭,新人被迫取消婚礼并于3月告知婚庆公司婚礼延期至5月。婚庆公司以设备和人手不足为由表明无法履行合同。   原告认为,被告因自身原因不履行应当双倍退还定金。而被告婚庆公司以合同中“预约定金收取概不退还”约定条款为由拒绝退还。多次协商无果之下,原告起诉婚庆公司,要求撤销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   民事审判庭法官了解事情原委后,召集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法官认为,因疫情原因取…...

债权人在保证期内未及时主张权利 保证人被免除担保责任

 中国法院网讯(唐倩)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债权人王某因未及时主张权利,担保人李某被免除担保责任。   2017年6月7日,张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1年,李某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张某向王某出具借条1份,李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但借条中对担保人李某的保证方式、保证范围、担保期间均未做约定。1年后,王某多次向张某催讨借款均未果。于是,王某将张某、李某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张某立即偿还借款5万元,并由李某对该笔借款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张某之间借贷事实清楚,张某应偿还王某借款5万元。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本案中,李某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借条中未明确李某承担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根据担…...

借款合同惹纠纷 法院裁判平风波

 中国法院网讯(杜雨思 谢炜莹)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黄某限期向原告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18万余元,并支付截至2019年10月8日的利息、罚息七千余元,后续利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2017年9月15日,被告黄某作为借款人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了一份《个人购房/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借款金额36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5日,同时与原告约定借款担保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登记在被告黄某名下的某牌小型轿车,并就其他事项签订有关材料,经原告审核同意。因被告于2019年4月15日起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并持续拖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法院。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以及相关协议,承诺遵守…...

职工高速公路步行回家被撞 工伤认定被法院撤销

 为抄近路,下班步行回家走高速公路被机动车撞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认定一审被告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事实错误,驳回上诉人周某的诉讼请求。   2017年6月9日傍晚,周某从工地下班回家,为避免绕行,便像往常一样就近走上了G5001绕城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此时,一辆由支坪立交往珞璜立交方向行驶的小汽车撞上了周某,造成周某全身多处骨折,肺部、脾脏挫伤以及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   同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周某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有过错,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后,周某向江津区人社局提交《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