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助申请补助、申请贫困户资格等为由实施诈骗犯罪——杨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冒充民政办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扶贫干部等,以帮助村民申请补助、申请贫困户、办理高龄补贴等为由,骗取7名老年人(年龄最小的69岁,最大的84岁)财物共计33700元。

  【裁判结果】

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33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杨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没收作案工具摩托车一辆、头盔三顶,并责令其将违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认罪服判。

  【典型意义】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危害极大,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切实举措。

  当前,养老诈骗呈现出诈骗事由多样、犯罪手段专业化、犯罪数额大等特点,无论文化程度高低、有无存款都有可能成为养老诈骗的受害人,法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目的在于实现有效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有力震慑养老诈骗分子,最大限度引起广大群众的重视,增强老年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