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曾伶俐)近日,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者纠纷案件,当最后一位当事人终于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双方当事人都如释重负,纷纷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谢谢曾法官为我们的事情尽心尽力,法官辛苦了。”
2018年9月,被告胡某在溆浦县新建一栋两层房屋,雇佣被告卿某负责该栋房屋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原告李某经被告卿某介绍,负责该栋房屋楼房扶手的安装。2018年9月20日下午,原告李某在搭乘被告卿某的三轮车从溆浦回新化的途中,被告卿某驾驶的三轮车不慎撞到路边的坑上,原告李波脸部与三轮车玻璃相撞,导致原告受伤。原告受伤后当即送往医院治疗,累计花费医药费用16278.01元。后经司法鉴定,认定李某左眼睑轻度畸形,评定为十级伤残。原告出院后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向新化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李某与被告卿某之间是表兄弟关系,原告李某也是在被告卿某的介绍下给被告胡某家房屋安装扶手,且之前关系一直不错。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责任分配分歧较大,一直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均未果,原被告之间的关系不断恶化,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发回重审后,承办法官曾文义通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就赔偿责任存在分歧,但案件尚有可调解余地。于是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努力从法理、情理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深入浅出地向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让双方当事人从亲情出发,多为对方考虑,希望双方都能心平气和的接受调解。通过法官一次次的沟通、释明法理、晓以利弊,双方当事人的观念有所转变,案件审理出现重大转机。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请原被告双方来到法院共同协商赔偿细节,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胡某现场赔付李某26000元,卿某现场赔付李某15000元,剩余的25000元限期赔付。
拿到赔偿款,李某非常感动,他表示,法官为自己的案子不厌其烦,多次做工作才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仅很快的获得赔偿,自己也没有和被告因为赔偿事宜闹翻,纠纷得以和平解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