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赡养老人继承遗产案

一、基本案情 高某启与李某分别系高某翔的祖父母,高某翔没有工作,专职照顾高某启与李某生活直至二人去世,高某启与李某后事由高某翔出资办理。高某启与李某去世前立下代书遗嘱,主要内容为因高某翔照顾老人,二人去世后将居住的回迁房屋送给高某翔。高甲、高乙、高丙为高某启与李某的子女,案涉回迁房屋系高某启、李某与高甲交换房产所得。高甲、高乙、高丙认为案涉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是高某翔的妻子,且没有见证人在场,遗嘱无效。高某翔以上述三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高某启、李某所立案涉遗嘱合法有效,以及确认其因继承取得案涉回迁房屋的所有权。   二、裁判结果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高某翔提供的代书遗嘱因代书人是高某翔的妻子,在代书遗嘱时双方是恋爱关系,这种特殊亲密的关系与高某翔取得遗产存在身份和利益上的利害关系,属于…...

困境儿童指定监护人案

  一、基本案情 绍某某自幼母亲下落不明,其满月后不久,便被其父绍某甲抱送至大姑母绍某乙家中抚养。2013年,绍某甲、绍某乙的丈夫相继去世,而绍某乙患有严重眼疾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继续照顾绍某某,绍某某被安置在其小姑母绍某丙家中生活。然而,绍某丙无暇照看绍某某,无法保障绍某某读书、吃饭等生活成长的基本需求,导致绍某某长期处于流浪状态。2018年1月,绍某某在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进入柳州市救助站进行临时保护。2018年2月,柳州市救助站以绍某某属困境儿童身份为由,将其转移至柳州市儿童福利院生活至今。同年8月,柳州市民政局和儿童福利院、柳北区政府与绍某某所在街道社区多次协商后,书面确认由柳州市儿童福利院担任绍某某合法监护人,并向法院提交了指定监护人申请书。本案由柳州市柳北区政府督办,柳北区人…...

被告人邓文平等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2016年2月起,被告人邓文平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收购HW11精(蒸)馏残渣(俗称煤焦油),运输至其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的厂房内进行加热处理、分装和转卖。期间还雇佣被告人邓卫平、邓良如、马成才协助其运输、加热和分装。2016年7月,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进行查处后,邓文平等人仍未停止煤焦油的加工。2017年1月,眉山市东坡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从加工点现场查扣处理设备、煤焦油及其提炼产品453.08吨。另有200余吨煤焦油已被邓文平加工转卖。四被告人自动投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全部或者大部分犯罪事实。   【裁判结果】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邓文平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邓文平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宜春市中安实业有限公司等水污染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中安公司经营的粗铟工厂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同意、未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中安公司与珊田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珊田公司为中安公司的粗铟生产提供资金支持,珊田公司派人参与中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购销,并约定了盈利分配比例。中安公司与沿江公司签订合同,沿江公司分8次非法向中安公司提供铅泥291.85吨,珊田公司支付沿江公司用于非法采购危险废物款项65万元。博凯公司负责人杨志坚与中安公司签订合同,由博凯公司向中安公司提供机头灰、铅泥,进行非法提炼利用。博凯公司分12次向中安公司提供机头灰149.14吨。龙天勇公司将机头灰与中安公司非法置换铅泥,分17次向中安公司提供机头灰351.29吨。沿江公司、博凯公司、龙天勇公司向中安公司提供的危险废物共计792…...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水污染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凯发新泉公司位于江苏省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厂的开发、经营,主要接纳处理化工园区内各企业的工业废水及农歌安置小区、青山镇的生活污水。因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4月14日间多次发生排水口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事件(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含量超标),仪征市环保局数次对凯发新泉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凯发新泉公司按时缴纳了行政罚款。为解决废水超标排放问题,凯发新泉公司实施了临时加药应急方案及长效稳定方案,催化氧化处理工程和长江排水口改造工程经过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内部验收,但未经过环保部门竣工验收批复。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起诉请求判令凯发新泉公司立即停止污染水环境的排放行为并消除水环境污染危险,赔偿超标排污所产生的水环境治理费用;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2017年…...

湖南省益阳市环境与资源保护志愿者协会诉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水污染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林源纸业公司位于湖南省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环保设施处理后通过草尾河排入洞庭湖。2016年10月17日,林源纸业公司开始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12月1日,在修建曝气系统基建工程时,由于曝气池与厌氧池液位落差偏大致使隔离钢板出现裂缝,造成部分废水通过曝气池溢入未拆除完全的原漉湖纸厂废水排放管道进入草尾河。但林源纸业公司未立即采取停机、停产、限排等应急措施。12月4日,曝气池与厌氧池之间的隔离钢板突然断裂,造成曝气池液位上涨,致使大量废水通过原漉湖纸厂废水排放管道直接进入草尾河,流入洞庭湖。同日,益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得到群众举报后进行现场勘查,在暗管进口、排污口取水样检测,报告显示排污口和暗管进口(未处理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悬浮物均超标。…...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诉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05年8月2日,瑞力杰公司与开化县华埠镇新安村第一承包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约两亩土地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共填埋上百吨有机硅胶裂解产生的废渣、废活性炭等工业固废。2016年7月,开化县环境保护局调查发现,表层土已被瑞力杰公司填埋的黑色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污染物为苯、甲苯。2016年11月,开化县环境保护局对瑞力杰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瑞力杰公司将填埋于新安村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016年12月,瑞力杰公司委托有处置资质公司将该工业固废及感官上觉得受污染的土壤全部挖出清运处理,共计1735.8吨。经对残留土壤进行检测,确认填埋在新安村的工业固废产生的渗滤液对填埋地的土壤和附近马金溪河流水生态环境以及地下水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经采样监测,清理后…...

岳西县美丽水电站诉岳西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决定案

【基本案情】   1994年国务院确定鹞落坪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了《国家级鹞落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1-2015)》。2005年美丽水电站在位于鹞落坪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包家乡鹞落坪村开工建设。2006年岳西县水利局批复同意建设。2009年岳西县环境保护局以美丽水电站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为由,补办环评批准手续。2017年安徽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等先后对鹞落坪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督察,要求迅速查处。岳西县环境保护局经立案调查,认定美丽水电站是在设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建设,机房、明渠和涵洞位于鹞落坪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蓄水坝位于保护区的核心区。岳西县环境保护局作出岳环责停字15号《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美丽水电站立即停止生产;作出岳…...

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13年1月,剑川县居民王寿全受玉鑫公司的委托在国有林区开挖公路,被剑川县红旗林业局护林人员发现并制止。剑川县林业局接报后交剑川县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处,剑川县森林公安局于2013年2月27日向王寿全送达剑川县林业局剑林罚书字【2013】第288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王寿全及玉鑫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玉鑫公司交纳罚款后剑川县森林公安局即予结案。其后直到2016年11月9日,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没有督促玉鑫公司和王寿全履行“限期恢复原状”的义务,所破坏的森林植被没有得到恢复。2016年11月9日,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剑川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决定,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森林植被。剑川县森林公安局回复,民警曾到王寿全家对责令限…...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诉宜昌市点军区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14年以来,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桥河村多户村民从事生猪养殖业,存在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即投入生产、养殖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从沿江排污口向长江直接排放的情况,造成环境污染。2016年5月,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桥河村畜禽养殖废水进行取样监测,检测报告结果表明江边排污口PH值、悬浮量、化学需氧量等各项指标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值。2016年6月2日,点军区检察院向点军区环保局发出点检行公建1号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督促桥河村生猪养殖户停止将养殖废水直排长江。2016年6月22日,点军区环保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作出宜市点环罚(2016)2、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桥河村生猪养殖规模达500头(出栏)以上的三家养殖户在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