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发布一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展现云南省各级法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9月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自今年4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各地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坚持宣传发动、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云南高院把专项行动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协调联络等工作机制。全省法院始终聚焦以养老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六类违法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养老诈骗犯罪。截至8月31日,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审养老诈骗类案件19件51人,一审审结15件34人。   同时,全省法院开展立体式普法宣传,主动走进社区、公园、广场等老年人较为聚集的公共场所,通过面…...

陈某通过微博诽谤法官被训诫案

判 执行 评论 时讯 法学 地方法院 客户端 首页 >审判 > 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提升司法公信力 陈某通过微博诽谤法官被训诫案 2022-11-29 09:47: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燕萍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至12月间,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称其通过被告公司经营的网络购物平台购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经连续三次退换货还发现存在问题,怀疑被告存在消费欺诈行为,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一赔三。审理中,因被告申请对涉案电脑是否存在原告主张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晋江法院依法将涉案电脑予以封存,并通知双方到庭做鉴定风险告知笔录。陈某不同意鉴定,并在新浪微博散布不实言论,诽谤办案法官在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

曹某暴力抗拒执行被罚款案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22日,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对张某诉石某、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石某、曹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到达被执行人曹某所在现场,表明身份和来由后,要求曹某说明案件相关情况。曹某拒不配合,强烈反抗。在执行干警上前对其劝说时,曹某用脚猛踹该干警小腹,并将另一名干警手部抓伤。后多名干警合力将曹某控制住。   处理结果   曹某以暴力方式妨碍法院干警执行公务,侵害了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妨害民事诉讼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佳县法院依法对曹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

曾某某暴力抗拒执行被罚款案

基本案情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处理申请执行人梁某某、叶某某与被执行人曾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曾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办案法官多次拨打被执行人曾某某的电话,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曾某某以各种借口推诿,并在办案法官到其家中调查及督促其履行义务时,借助山区的有利地形逃跑。2022年8月11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曾某某在家中出现的线索。为防止曾某某再次逃跑,执行法官与法警等多名干警赶往曾某某家。曾某某纠集亲属和村民,聚众围堵、恐吓、推搡执行法官。执行法官表明身份后,曾某某意欲逃离,随行法警即依法对曾某某执行拘传强制措施。曾某某抗拒、踢打、撕扯执行法官,导致执行法官和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受伤。   处理结果   被执行人曾某某…...

陈某和李某打架斗殴违反法庭纪律被拘留案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20日,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原告何某某诉被告邓某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庭审中,证人陈某在法庭上发表完证言后离席至法庭休息区,旁听人员李某(被告的亲戚)认为陈某的证言偏向原告,对其心生不满,遂尾随陈某至休息区。在休息区内,陈某、李某二人发生口角继而斗殴。办案法官休庭劝阻时,被李某拿雨伞刺中嘴部,流血受伤。   处理结果   陈某、李某二人在法庭审理期间打架斗殴,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并对法官造成人身伤害,其行为损害司法权威,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在公安机关接警和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陈某、李某二人分别处以拘留3日和7日的处罚。   典型意义   法官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法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法庭是人民法院依…...

爷爷抚养孙子,能向儿子要代为抚养费吗?

  带孩子这件事本应是父母的责任,但由于现在家庭多为双职工,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就成了带娃“主力军”。帮忙带娃是理所应当的吗?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能向孩子父母索要“带孙费”吗?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最终判决孩子父亲向孩子爷爷支付抚养费2万余元。   刘某和妻子常年在外奔波,刘某的父亲刘大爷见小两口带两个孩子不容易,就主动将大孙子带在身边抚养。刘某给刘大爷写了协议,承诺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但自从写了协议,刘某经常找不到人,协议成了空头支票。碍于亲情,刘大爷多次与刘某沟通此事,但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刘大爷无奈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2万余元。经调解,刘某不同意支付,开庭时也拒不到庭。   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刘某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

萌宠伤人惹纠纷 文明养犬要守“典”

  对于爱狗的人来说,“汪星人”不仅是一份陪伴,更是可靠的“家人”和“朋友”,为他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但是,无论是家中可爱的萌宠,还是看家护院的忠犬,一旦惹了事,饲养人、管理人都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近年来,随着宠物伤人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于这种特殊侵权都有哪些相关规定引发关注。为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结合已审结的典型案例,进行释法析理,旨在倡导社会公众规范文明饲养宠物,积极正确处理“狗咬人”所带来的矛盾纠纷,共创和谐美好生活家园。   出门遛狗致他人被咬伤   对方无过错犬主担全责   2021年4月,董某在小区内遛弯,适逢肖某牵着自家田园犬也在此散步。董某与肖某在交谈时,肖某牵着的狗突然冲向董某,由于二人距离不远,田园犬接触到了董某的身体,将其右手…...

化解医美纠纷 “典”靓美丽生活

  整形效果不佳、术前术后照片泄露、手术医师缺乏相应资质……近年来,医疗美容消费被越来越多的爱美人士所青睐,但随之产生的诉讼纠纷也日渐增多。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梳理3起典型案例,分别从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隐私权保护、违反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医疗美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的民法典内容进行深度解析,为切实保障医美消费者和医美机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指引。   病历资料属于隐私权保护范畴   小花在B美容机构进行重睑术及内眦开大手术,随后发现微博上有网络用户发表了对自己有侮辱性内容的言论,并附有自己术前术后照片,遂对该网络内容申请了公证证据保全。   小花认为B美容机构泄露其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协商未果后,诉至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2011年8月,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济南市药监局)根据举报对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库存的盐酸苯海索片进行部分查封和抽检。经查,自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某药业公司未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原料药盐酸苯海索,而是通过无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其他公司购进盐酸苯海索粗品,经精制后制成原料药盐酸苯海索,共计1360公斤。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该公司对外销售上述原料药盐酸苯海索1010公斤,销售金额为370万元。某药业公司对外购进盐酸苯海索粗品再精制为原料药成品,其行为改变了生产工艺。济南市药监局经立案调查后,于2015年5月作出(济)食药监药罚〔2015〕1500003号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的盐酸苯海索29.17公斤和违法所得370万元,处违…...

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广东省中山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中山食药监局)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线索通告,于2012年4月对某药业有限公司库存的使用浙江省新昌县某胶丸厂等企业生产的空心胶囊所产胶囊剂药品进行查封和现场抽样并检验,发现5个品种共7批次胶囊剂药品检验项目中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中山食药监局责令某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从胶囊生产企业购进药用空心胶囊的供货方资料、销售流向统计表等资料,但该公司仅提供了部分药品销售流向表,未提供完整会计账册,且提供的药品销售情况与事实不符。后中山食药监局以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药品铬含量超标,属劣药,且该公司存在拒绝、逃避监督检查和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等从重处罚情节为由,决定给予其没收劣药、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已由人民法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