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鞋黄牛”侵犯商业秘密获刑8个月

 近年来,高端球鞋交易红火,让不少“球鞋黄牛”动起了歪脑筋。

  蔡某于2018年起设立并经营“折扣店扫货”微信小程序,明知他人违规从耐克公司内部网盘下载商品价格信息和库存信息等,仍然付费购买并在小程序上使用,同时收取相应会员费营利。截至2020年12月,蔡某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

  2020年11月,耐克公司报案,公安机关对蔡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从扣押的电脑、硬盘、手机内,提取了重要证据,如会员费收取记录、微信交易明细等电子数据。

  2021年7月23日,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6万元。

  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的重要形式,对于市场主体获得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球鞋黄牛”利用非法获取的经营信息,囤积居奇、投机炒作,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这起案件的一大意义,在于明确了经营信息商业秘密认定方法,厘清了法律适用疑难问题。

  案件中的库存信息、价格信息等是权利人在长期经营中形成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是经营者进行市场决策的依据,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企业采取了保密措施予以保护。司法机关综合分析本案经营信息的具体内容、形成过程、保密措施、非公知性、商业价值等方面证据,认定属于商业秘密。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