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额怎样计算

仲裁庭要求原告到医院开具陪护证明,到银行打印工资条,查询社保缴费等问题。由于医院住院病历长期医嘱中已经有“留陪人”,医院未给开具陪护证明。庭审中,被告无证据提交,并且认可原告提供的证据,但提出被告平均工资为2900元。
所需证据材料:
1、劳动合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医院医药费单据
5、住院病历及住院病案
6、工资条
7、误工人员工资证明
8、交通费单据
仲裁裁决:
1,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4600(2730×20)、停工留薪工资差额9759.54元,被申请人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医药费的报销手续。(以上总计118880.54)
癸某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补开住院陪护证明。诉讼请求包括:医药费(不能报销部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金,陪床人员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经济补偿金共计177833.19元。
经过法院调解,交通费由于没有与住院时间相符的单据,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提出不能报销的医药费被告不应承担,法院提出因工作原因劳动者遭受的损失,单位应当承担;法院提出做出伤残鉴定后劳动者的误工费法律没有规定,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只能支持自发生工伤到做出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停工留薪工资;法院提出没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予支持,因此不支持后续治疗费;法院认为此不属于劳动者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不支持,但原告认为,原告眼部受伤,手术中注入硅油,此硅油犹如骨折打钢板一样,以后一定会进行手术取出硅油,该部分费用是一定会发生的,原告不想再诉,愿放弃再诉的权利,但要求被告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院同意。其他项目双方无争议,最终确定金额为147494元。被告最后提出调解金额为145000元,原告接受,因201C年1月到6月被告未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原告已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向被告下发通知,要求被告于201C年9月15日之前为原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原告主丙支付社会保险费,经双方协商,被告愿支付200P元给原告以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相抵消,后被告又提出上述款项于201C年9月19日之前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包括从基金支付的部分,但该200P元原告不能再要求支付,且要到劳动监察大队撤销投诉。原告同意,双方达成调解书,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被告于201C年9月19日向原告一次性支付145000元,逾期被告承担10000元违约金,原告于201C年9月19日之前到劳动监察大队撤销对被告的投诉。
一、工伤赔偿金额怎样计算
(一)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四) 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五)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 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 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八) 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九) 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十) 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十一) 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二、八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xxxx元×10个月=xxxx元。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xxxx元=xxxx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xxxx元=xxxx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xxx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xxxx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xxxx元=xxxx元。

三、工伤等级鉴定的时间
伤残等级的方式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给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用人单位或个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在15日内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四、工伤等级鉴定的程序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伤等级鉴定的程序如下所示:
1、到当地劳动局社保科,领取工伤认定表;
2、按照劳动局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明;
(4)医疗病历材料。
劳动局接到这些材料后报市一级劳动局在60天以内进行认定。属于工伤的,下一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般的经办机构也是社保科;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要求赔偿的,在依据以上材料申请仲裁,如果县级市里没有仲裁机构,到市级劳动部门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