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期间出游,到处都在堵车,很容易产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了,提醒大家,一定要积极配合处理,否则极易产生严重的后果,下面我们来说一下交通事故不来处理怎么办?
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对策:
  
  发生无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我国现行法律允许自行协商处理,在双方对事故责任赔偿无异议的情况下,现场双方自行处理,省时省力。

  自行协商中,如果事故双方想走保险理赔程序,可以去快速理赔点协商解决。特别提醒的是,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各方,无需报警,而后者则主要针对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而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发现对方有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或将构成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 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处理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