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时报讯 记者王照冰 通讯员叶玉强 温国彬 日前,惠州仲裁委员会和惠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共同签署了 《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与仲裁对接合作备忘录》
标志着我市金融消费领域的“调仲对接”机制正式确立,这是我市创新金融纠纷多元机制解决、打造惠州绿色生态金融的一种便民服务平台,也是我市列入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城市后,为深入开展“仲裁确认”便民工作,落实“纠纷处理多元化”要求的具体举措之一。当天还有30名备选金融专业调解员通过参加调解员培训。
据了解,今后双方将在人才共享、案件合作、培训宣传、信息互助等方面进行多项深入合作。惠州仲裁委将为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调解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人才推荐;派出仲裁员、调解员参与该联合会调解工作。
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则在向惠州仲裁委工作提供金融政策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支持同时,还将积极广泛宣传推介仲裁法律制度,普及法律知识;向惠州仲裁委推荐金融专家担任仲裁员、调解员,参与协助惠州仲裁委开展仲裁确认工作。
双方还将共同开展培训宣传活动,相互参与对方组织的金融知识培训;共同举办金融纠纷调解培训,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合力开展普惠金融宣传活动,建设地方优良金融生态。并且双方互相通报涉及金融消费纠纷的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互助。
据惠州仲裁委工作人员介绍,“调仲对接”机制的确立有利于推进全国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的“两化”试点工作,为金融业和公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预计将来会有更多大金融领域中的专业人士能够加入仲裁员、调解员的队伍开展调解工作。
案例
洗碗女工误买保险 求助调解拿回本金
郑女士2013年5月在我市某银行办理了一笔5000元的开单存款,2014年5月时却接到某保险公司电话,称要续交5000元保费。这时郑女士才发现,自己的存款单竟然是一张“某某分红险”的保单。事后,郑女士向该保险公司了解到,她2013年在银行存入的5000元并非银行定期存款,而是购买了该保险公司缴费期3年,保险期6年的分红保险,需6年后才能全额领回本金,若提前退保需要损失1249元,郑女士觉得上当受骗了,并于2014年6月致电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投诉,要求保险公司退回所交保费。
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接到投诉后,对投保书、电话回访记录等资料审核时发现,其中“客户收入询问”一栏为空白,表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向郑女士推销保险产品时没有详细了解其购买能力,并发现投保书中风险提示语的笔迹与署名存在差异,且电话回访不明确,存在明显瑕疵。工作人员还了解到,郑女士是洗碗工,每月收入1000余元,当时在银行大厅想办理存款业务时,受银行营销人员以高收益、可随时支取的误导购买了保险产品,并误以为保险属于银行定期存款,遂在保单上签了字,使存款变成了不能随时支取的保单。
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在坐班律师协助下召开调解会,并根据保险公司操作失当无明确告知郑女士存款与保单的区别、电话回访不合规、署名和风险语句字迹不一致等4个问题,认定保险公司在此案中负主要责任。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解除郑女士保险合同,并退还本金,郑女士则承担249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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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调解的区别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行业组织进行的调解,并不具有强制力,若一方当事人拒收调解书,则该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王照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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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投诉可拨12363
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成立于2013年1月,以维护金融合法权益、维护翟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推广金融服务水平、优惠金融生态、推动全市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宗旨,并开通了12363金融消费投诉热线,为百姓免费解答金融咨询、协助投诉处理等。目前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已为百姓挽回近30万元的经济损失。东江时报惠商 王照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