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真伪引发诉讼争议 两起案件判决不一致

摘要:签订合同是每个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行为,而为了确定合同的真实有效,签订双方往往会在合同中加盖公司的印章。 7月11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企业间因合同公章的真伪引发诉讼的案件在逐年上升,其中有两起都是因为公司公章真假而引发争议的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 记者了解到,2013年10月初,亿达公司通过他人介绍,向乌市某公司所负责的片区工程工地供应混凝土,共计53万余元。2013年12月4日,亿达公司与乌市某公司经《对帐单》确认上述未付货款为53万余元元。后亿达公司索款时,乌市某公司以《对帐单》中的印章不是该单位印章为由拒付货款。为此,后亿达公司向乌市头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发现,该《对帐单》中的印章,虽经鉴定不是乌市某公司在工商…...

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摘要:陈某与吴某签订了一份《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由陈某对某公司实际出资,以吴某的名义持有该公司相应的股份。 【案情】 陈某与吴某签订了一份《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由陈某对某公司实际出资,以吴某的名义持有该公司相应的股份。实际上,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以及登记机关登记的都是吴某的名字。 【分歧】对于该协议的效力该如何认定?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该协议完全是双方自由意思的表示,也没有违反法律强制禁止规定,应当有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关于涉及财产方面的效力有效,关于涉及股东身份关系的内容,满足一定条件有效。 第三种观点认为,关于涉及财产方面的效力有效,关于涉及股东身份关系的内容,属于无效代理。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三…...

重庆英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申请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违法查封国家赔偿案

  2011年7月1日,重庆英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广公司)分别与重庆鼎利茂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利公司)、广东邦家健康产业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家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九龙坡区某商业用房负一层、一层出租给前述两公司。因两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以下简称九龙坡区公安局)于2012年5月15日决定立案侦查,同日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查处,并对该两公司相关承租场地内的涉案物品及车辆进行就地扣押。因涉案物品不宜移动,九龙坡区公安局将其置于该两公司承租场地内。自2013年5月22日起,九龙坡区公安局将腾退的物资置于英广公司、重庆亚城房屋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城公司)车位内。九龙坡区公安局在使用英广公司、亚城公司物业期间,造成物业管理费、车位租金、…...

泸州天新电子科技公司、魏振国申请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违法追缴国家赔偿案

 魏振国原系泸州市无线电监测站服务部(以下简称无线电服务部)经理,该服务部于2002年8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劳服企业,即天新公司,魏振国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线电服务部自1993年起建立账外账(即小金库)资金,1998年起小金库的收入由魏振国掌管使用。2006年4月,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纪检部门移送的魏振国涉嫌犯罪线索后,交由该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根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2006)江阳刑初字第183号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魏振国于2004年11月擅自将其保管的本单位资金20万元借给他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据此判决被告人魏振国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魏振国不服,提出上诉,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泸州市人民…...

孙夕庆申请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

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接群众举报,对孙夕庆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一案立案侦查,于2015年2月3日对其刑事拘留。2015年3月12日,孙夕庆被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新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提起公诉。2017年7月11日,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孙夕庆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孙夕庆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提出抗诉。2017年11月22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诉讼程序违法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高新法院重新审理。该案重审期间,高新法院于2018年8月2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决定对孙夕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限为2018年8月2…...

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指导案例113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通过2019年12月24日发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1.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姓名权可以构成商标法规定的在先权利。外国自然人外文姓名的中文译名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主张作为特定名称按照姓名权的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2.外国自然人就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保护的,该特定名称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该特定名称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2)相关公众使用该特定名称指代该自然人;(3)该特定名称已经与该自然人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   3.使用是姓名权人享有的权利内容之一,并非姓名权人主张保护其姓名权的法定前提条件。特定名称按照姓名权受法律保护的,即使自然人并未主动使用,也不影响姓名权人按照商标法关于在先权…...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澳中财富(合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指导案例117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根据民事调解书和调解笔录,第三人以债务承担方式加入债权债务关系的,执行法院可以在该第三人债务承担范围内对其强制执行。债务人用商业承兑汇票来履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虽然开具并向债权人交付了商业承兑汇票,但因汇票付款账户资金不足、被冻结等不能兑付的,不能认定实际履行了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对债务人继续强制执行。...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等执行复议案

指导案例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1.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了债务人与受让人的财产转让合同,并判令受让人向债务人返还财产,受让人未履行返还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债务人、受让人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2.受让人未通知债权人,自行向债务人返还财产,债务人将返还的财产立即转移,致使债权人丧失申请法院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的机会,撤销权诉讼目的无法实现的,不能认定生效判决已经得到有效履行。债权人申请对受让人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财产返还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

指导案例119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9年12月24日发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

(一)基本案情 2010年6月11日,松江法院作出(2010)松民二(商)初字第275号民事判决,茸城公司应当向沙港公司支付货款以及相应利息损失。275号案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因未查实茸城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终结执行。茸城公司被注销后,沙港公司申请恢复执行,松江法院裁定恢复执行,并追加茸城公司股东开天公司及7名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在各自出资不实范围内向沙港公司承担责任,扣划到开天公司和4个自然人股东款项共计696,505.68元(包括开天公司出资不足的45万元)。2012年7月18日,该院分别立案受理由开天公司提起的两个诉讼:(2012)松民二(商)初字第1436号案和(2012)松民三(民)初字第2084号案,开天公司要求茸城公司8个股东在各自出资不实范围内对茸城公司欠付开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