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法院妥善调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中国法院网讯(叶丽琴)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法律宣讲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妥善调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治示范效果。

  2019年8月,江某与某公司签订《施工企业劳动合同书》,约定江某在工程项目中从事木工岗位,按日结算工资。2020年1月4日,公司向江某发放工资9767元,因银行系统延迟到账,该公司于1月7日再次向江某发放同等数额工资款,此时江某已经离职。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江某返还重复领取的工资款。因此案涉及企业直接利益,贵溪法院上清法庭受理起诉后高度重视,因江某存在抵触情绪拒收法律文书,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等渠道劝说江某,促使其出面接受调解,为确保矛盾得到稳妥化解,承办法官从法律层面和情理角度对江某展开教育疏导。在普法过程中法官明确告知江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劳动者重复领取工资属于不当得利行为,依法应当全额退还用人单位。经过耐心劝导江某最终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向公司返还重复领取的工资款90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民事调解书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据悉,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及法院相关实施方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认真听取企业司法诉求与意见建议,采取多项积极举措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