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汪晓东) 近日,江西南昌县人民法院通过“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1月,原告南昌市某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向该院起诉,要求被告胡某某支付轮胎款44930元。据了解,2017年之前,胡某某多次在原告处购买轮胎,欠下货款未支付。2017年1月23日,胡某某向原告出具金额为44930元的欠条1份。
案件审理初期,因胡某某更换了住址与联系电话,未能送达成功。2020年4月,联系上胡某某后,法院及时安排了开庭。临近开庭时,胡某某表示,在杭州新找了工作,开庭当天还要开车跑业务,如来南昌开庭,将影响公司运营,自己也要丢掉工作。
情况特殊,时间紧急。办案人员征得双方同意远程视频开庭后,立即协调审判庭室,将开庭地点更换到科技审判庭,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经办案法官耐心工作,原、被告最终达成了和解。
胡某某表示,法院能考虑他的特殊困难,更换开庭审理方式,是为民司法、温情司法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