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罗沙)“2019年,人民法院审结一批恶意抢注商标的案件,让恶意抢注商标的当事人输了官司又赔钱,谁违法谁就必须付出代价。”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林广海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近年来人民法院采取五方面措施,形成组合拳,严格规制恶意抢注商标。
“一是通过案件裁判进行规制,二是通过司法政策进行规制,三是通过价值引领进行规制。”林广海表示,人民法院坚持“商标是为了使用,不是为了炒卖”的价值导向,对恶意抢注商标,转让牟利的,依法不予保护。从恶意申请到恶意转让,进行全链条治理,让恶意抢注无利可图。
他介绍说,人民法院还通过案例指导、发布典型案例等,彰显人民法院打击恶意抢注商标的坚定态度和积极效果,让恶意抢注行为知难而退。此外,人民法院进一步畅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对恶意抢注商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有关企业的监控, 研究将不诚信诉讼行为人纳入征信系统,形成共建共治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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