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证补办手机卡转走他人资金获刑

摘要:手机号码实名制真的严格执行了吗?一张张假的身份证,竟也能补办手机卡。而正是这些补办的手机卡,让很多人银行卡的钱莫名其妙地不见了。

案发

手机突然没信号资金莫名被转走

2015年7月11日上午9点半左右,在越秀区经营一家日用品商行的李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卡突然没了信号,手机没法正常使用。之后,他到移动营业厅更换了手机卡。李先生之后用电脑登录网上工商银行,但却一直提示登录密码错误,三次之后无法登录,账号被锁定。

7月14日,李先生到工商银行查询明细,发现自己的账户在7月11日发生了7笔资金支出,共计2.1万余元。因为自己的银行卡里每天都有流动资金进出,每笔资金都会收到短信提示,李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这些资金流动自己为何根本不知情?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银行卡在7月11日通过手机银行挂失了。而发生这7笔交易后,李先生账户内的资金进出又恢复正常了。种种疑惑之下,李先生于7月14日到越秀区梅花村派出所报了警。

落网

情侣凭假身份证冒名补办手机卡

2015年10月,来自广东遂溪县的一对仅有中小学文化的90后情侣余某胜、陈某群(女)的落网,揭开了这个账户资金莫名被转走的谜底。昨日,二人被控盗窃罪在越秀区法院受审。起诉书显示,余某胜生于1991年,陈某群生于1996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16日,余某胜采用其事先办理好的被害人陆某农的假身份证,去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杨柑镇的移动营业厅,冒充被害人并补办被害人陆某家手机号为137的手机卡,后使用手机卡获取被害人绑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验证码,进行购物消费,造成被害人陆某农损失人民币22611.4元。余某胜共以相同手法,实施了10次盗窃(消费或转账),盗窃数额为18万余元,陈某群共参与实施了4次盗窃,盗窃数额为8.8万余元。

庭审中,余某胜表示认罪,但对其中三单指控不予认可,称自己并未参与。说到盗窃的经过,他则称自己只是个小角色。他说:“被害人的身份信息是一个叫‘阿细’的人给我的,大概有几千条(包括身份证号、银行卡、手机号等信息),我从中挑选了一些。”

余某胜称,他拿自己和女友陈某群的照片去路边摊办假身份证,证件上使用被害人的真实身份证号码,地址则是随便写的。之后,他们拿着假身份证去通信公司营业厅补办手机卡。去营业厅一般不需要太多手续,说明来意,提供身份证和补办的手机号码便能办理,如果假身份证无法读取,不能验证,他则会说身份证消磁了,也能轻易过关。

证言显示,余某胜、陈某群先后到湛江、佛山、广州、珠海等地的营业厅办理过补卡业务。陈某群也承认,有一次在广州的一个营业厅,因为身份证无法读取,未能办理成功。

手法

用补办手机卡窃取验证码盗走钱

余某胜称,拿到补办的手机卡后,他会插入自己的手机,阿细那边负责操作,阿细叫他在手机收到验证码后,在一分钟之内发给他。之后的操作则由阿细完成。余某胜称,每弄到1万元,他能分到2000元。

被害人等的证言显示,银行卡内的资金之所以能轻易被转走,正是嫌疑人利用手机登录支付宝、微信、淘宝等手机APP,之后通过密码找回功能,验证码发到被补办的手机卡号所在手机上,之后的消费和转账及修改密码等行为则轻而易举。

谈及对自己行为的想法,余某胜称,自己当时就是想着赚钱,没什么想法。而陈某群在庭上哭着称,自己因为对余某胜感情深,才相信了他,她只是在余某胜的要求下去营业厅办了四张卡,其他的她并不知情,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但她也承认,自己曾有一次按余某胜的要求给他发过验证码。

当检察员问陈某群是否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时,陈某群起初还有些茫然,称自己并没有给被害人造成损失,也并没有从中获利,之后才反应过来,表示承认自己的错误。余某胜则称,他曾用赚来的钱给陈某群买过一个5000多元的手机。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法律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