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就两起案件进行远程视频询问,承办法官与远在上海、浙江、安徽等地的案件代理人视频连线,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上线后首次审理案件。
两案均为当事人不服管辖异议裁定上诉案件,其中一案涉及相同当事人之间其他系列诉讼,另一案涉及在管辖异议上诉期间涉案专利被依法宣告无效的情形。合议庭阅卷后认为,在疫情特殊时期,为充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在各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远程视频询问。经沟通了解,两案代理人均在外地,有的因疫情影响暂无法回单位复工,有的根据防疫隔离要求居家办公,均愿意进行远程视频询问。询问前一天,各方均提前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熟悉相关功能。询问正式开始前,书记员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各方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代理人在线提交了身份证明材料。询问过程中,手机屏幕上实时显示位于北京、上海、安徽、浙江的审判人员与当事人的画面。询问结束后,各方当事人就询问笔录进行了线上阅看并签署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的应用,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举措。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此次成功尝试,为进一步推广在线诉讼积累了经验。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