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认定

  【案号】(2018)桂01民初1190号   【基本案情】   永福县供水公司是自来水供水公用企业。吴某某向该公司申请用水,永福县供水公司要求其填写《用水报装申请表》,该申请表对用水和水表安装一并进行约定,并同时要求签订供水协议、缴纳安装工程预缴款。吴某某缴纳了水表费、安装费共计2500元。后吴某某不同意签订《个人用户供水安装工程施工协议》,要求自行购买水表,退还施工服务费。永福县供水公司未退款亦未给吴某某提供供水服务。吴某某认为永福县供水公司的行为构成捆绑交易等四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遂诉至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永福县供水公司在永福县所辖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公共供水服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永福县供水公司在该过程中并没有给予吴某某从别处购买供水设施材料和安装服务的…...

西斯威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涉外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392号   【基本案情】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公司)和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OPPO深圳分公司)是全球性智能终端制造商和移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其共同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西斯威尔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斯威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斯威尔方)拥有无线通信领域相关标准必要专利,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协商中违反了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的原则,实施了收取不公平高价许可费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就相同专利在不同国家提起诉讼,给 OPPO公司、OPPO深圳分公司的经营行为造成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西斯威尔方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具有…...

销售商隐瞒重大维修事实 消费者获三倍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吴勇伟 孟晶 丁真子)范先生花15万元买了一辆奥迪A3二手车,销售商小山公司称此车为准新车。然而,该车在范先生购买前有三次事故维修记录,其中一次竟更换了31个配件。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撤销案涉车辆出售合同,范先生退还车辆,小山公司除了返还扣除车辆使用费后的购车款58250元之外,还要增加赔偿范先生购车款152000元的三倍456000元。   买到手的二手车曾经三次维修   经查明,2017年11月8日,范先生以152000元价格向奥迪汽车的二手车经销商小山公司购买奥迪A3汽车一台。车辆出售合同第三条末尾有小山公司员工手写文字:“右前方有事故,已告知客户。”该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约定由出卖人持一份,买受人持两份,然而三份合同实…...

“奥普”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摘要】杭州莫丽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莫丽斯公司)是核定使用在排风一体机等商品上的“奧普”商标的权利人。经授权,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普家居公司)可排他性使用上述商标。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前,莫丽斯公司的“奥普”商标已有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的记录。浙江现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现代公司)于2006年受让取得使用在金属建筑材料商品上的“1587460960186974.png”商标后,通过许可浙江风尚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风尚公司)等在扣板商品及包装、经销店门头、厂房、杂志广告、网站上大量使用“AOPU 奥普”等标志,且辅以“正宗大品牌”“高端吊顶专家与领导者”等文字进行宣传并实现迅速扩张,在此期间还对莫丽斯公司进行了多次侵权诉讼和行政投诉。后莫丽斯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对现代公司享有的“1587…...

公司未依法清算被注销 法院判决股东担责

  中国法院网讯(樊雨兰 程娜)公司未依法清算被注销,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的权益如何维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元月,江西某建筑公司承包一家宾馆的装修工程,向原告等人购买装修材料,承诺在验收合格后即付清款项。原告等人按要求将材料送至工地,该公司项目负责人验收后并未立即支付款项,而是在付款单上确认欠款金额。之后,原告等人多次向该公司负责人讨要,但均以各种理由未付。经查,江西某建筑公司于2019年7月登记注销。原告等人认为该公司在注销前未履行清算义务,公司各股东应承担责任,为此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名股东承担支付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提供的江西某建筑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等材料及结合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可知,该公司…...

开发商房屋质量不合格 不交物业费合法吗

  中国法院网讯(侯英姿)近日,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谭某依法缴纳某物业公司物业费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实际各期欠付物业管理费为基数,按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清偿日止)。   被告谭某陈述,用多年的积蓄在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交房后不但迟迟没有办理房产证,并且房屋有渗水问题,寻找物业,物业回应此是开发商的问题,物业只负责协调。之后,开发商只是安排物业人员进行维修,但问题依旧没有改善。谭某觉得漏水问题没有处理,以拒缴物业费方式表达不满,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品房质量问题、房产证问题均系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而物管费的交纳则属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两者不属…...

卖车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经销商被判三倍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陈尚雯)经营者故意隐瞒商品重要信息,致使消费者受误导而购买商品,构成欺诈,应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责任。近日,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消费者维权案件,依法判令某汽车经销商返还购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2016年7月,陈先生花费142900元在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一辆白色现代轿车。2018年9月,陈先生欲转让该车辆,在车管所办理过户登记时,发现车辆发动机号与《机动车行驶证》及购车发票等记载的发动机号不符,遂找经销商交涉。经销商答复称,车辆发动机是出厂时更换的,其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陈先生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经销商对所售车辆是否符合交付标准负有法定检查义务,在为陈先生办理车辆登记上牌等事项时也应对发动机号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对,经销商称其并不知…...

湖南岳阳一烤肉店侵害商标权被判赔偿14万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么子烤肉”与“么之烤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在释法说理、组织调解后,么之烤肉店撤回上诉。   么子餐饮公司成立于2016年,2017年取得“么子烤肉”文字注册商标,商标核定使用领域包括餐厅、饭店和餐馆等。经过发展,“么子烤肉”成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餐饮品牌。岳阳某烤肉店于2017年初加盟么子烤肉品牌,经营半年后主动停止向么子餐饮公司采购原材料,合作一年届满后,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招牌、餐具、菜单、服饰等产品标识改为相似度极高的“么之烤肉”的商标标识,并在店内使用了与“么子烤肉”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标识。得知这一情况,么子餐饮公司将么之烤肉店诉至法院。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么子烤肉”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

“暗刷流量”合同无效案——常某某诉许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暗刷流量”合同无效案——常某某诉许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核心价值:诚实守信、网络秩序   一、基本案情   许某通过微信向常某某寻求“暗刷的流量资源”,双方协商后确认常某某为许某提供网络暗刷服务,许某共向常某某支付三次服务费共计一万余元。常某某认为,根据许某指定的第三方CNZZ后台数据统计,许某还应向常某某支付流量服务费30743元。许某以流量掺假、常某某提供的网络暗刷服务本身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由,主张常某某无权要求支付对价,不同意支付上述款项。常某某将许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判令许某支付服务费30743元及利息。   二、裁判结果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暗刷流量”的行为违反商业道德底线,使得同业竞争者的诚实劳动价值被减损,破坏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不特定市场竞争者的利益,同…...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河南鑫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河南鑫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河南鑫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洲公司)在新郑市龙湖镇非法倾倒有毒土壤。经鉴定,土壤中含有六六六与滴滴涕等农药因子,受污染土壤共计14.89万立方米。在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查清污染事实、鉴定损害后果后,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授权,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与鑫洲公司进行磋商,达成了《新郑市龙湖镇李木咀村与刘口村土壤污染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主要内容为,(一)由鑫洲公司赔偿应急处理及调查评估,土壤修复效果评估、监理与验收,恢复性补偿等费用共929.82万元。(二)由鑫洲公司承担土壤修复责任,委托第三方进行受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直至评估达标;否则须按司法鉴定土壤修复估算费用的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