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倪晓钰)“支付宝到账20万元!”近日,看着手机里的转账信息,李某(化名)激动不已。
“两年多终于见到钱了,要不是有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做工作,这事还指不定拖到什么时候,疫情之下这笔钱不仅缓解了公司压力,更让我又重新燃起了希望,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案情回顾
李某是楚雄某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2019年,公司将部分公交站台广告位租赁给被告使用,约定每月每块广告位的租赁费为900元,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被告未向该公司支付任何费用,双方于2021年10月8日结算签订了《债权职务确认书》,经多次讨要无果,李某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各种费用共计91万余元。
达成和解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案情相对简单、争议不大,且双方当事人系合作伙伴,今后在业务上仍可以继续合作实现双赢,楚雄市法院速裁团队法官认为这是成功调解的契机,于是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参加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保障权利人实现合法权益及化解矛盾的角度和矛盾平衡点出发,围绕涉案欠款的支付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谅解。“人无信而不立,诚信是渗透人类灵魂的美德,是为人之本。”法官告知被告应当积极履行应承担的义务并鼓励其尽快出具合理的分期还款方案,同时向原告说明被告资金周转较为困难的现状和被告积极调解的意愿。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同意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调解当天现场支付给李某200000元,剩余款项于2022年8月前支付。至此,该案圆满告一段落。
一直以来,楚雄市法院积极探索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