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断的因素

 导致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断的因素有哪些?债务人主张权利是否导致债权人诉讼时效中断?小编带你从下面这个案例找答案。  

  原告(卖方)和被告(买方)在2007年8月签订了购销合同,由买方购买设备若干台,合同约定2007年10月交货,付款方式为预付和交货时80%,试车验收后付20%尾款。  

  合同签订后,卖方按期交付了货物,买方也付了80%的货款,但双方就货物使用后发生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之间传真、电子邮件往来不断(本文所涉及的所有事项证据均可得到确认,不存在问题)。卖方开具发票、买方付款都在2007年12月,卖方最后一次主张货款是2008年1月。2008年10月,买方向卖方发送传真一份,内容为指出卖方的货物有问题,要求整改。卖方未给予答复。2010年5月,卖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主张20%的尾款,买方以从2008年1月至2010年5月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问题:买方单方面提出的质量异议,是否构成卖方主张货款的诉讼时效中断理由? 

  法院判决理由:2008年10月的传真件应认定为双方就所供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过磋商,原告并未放弃自己的权利,因此原告2010年5月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